私人盛宴
Life is a road movie
notor 发表于 2009-06-02 02:28:30
周日和朋友们一起去巴黎郊外烧烤。
在我们安营扎寨的地方不远的河边,有一处破破的小棚屋。一个穿着还算正派的法国老先生和他的朋友们住在那里。他过来和我们用简单的中文打招呼,手上居然拿着一本《汉语入门》。他说他叫François,是南美洲的导游,一艘帆船的船长,IBM的工程师,说罢还拿出好几张印有各种头衔的名片。递给他一瓶啤酒,他便问我们为什么没有喝青岛啤酒,还说他曾经获得过去青岛大学研究中国经济的机会。我将信将疑地问他知不知道马丘比丘,他很快笑着说那是个好地方,不过他不熟悉那里,如果我想学习西班牙语他可以做我的老师,还找出一个秘鲁的朋友的联系方式给我。
若干年后,或许我已经忘记了这次烧烤聚会,但当我学习西班牙语或者我站在马丘比丘的石墙下的时候,我应该还会想起这位看起来疯疯癫癫的老先生。我们去旅行,去看美景,去聚会,去向自己证明还是群居动物,到最后忘记自己是谁的时候,或许也会在河边寻一块绿地,对着河岸对面的高楼搭起一座小棚屋,把余生住在那里。
小时候非常顽皮,5岁点大就跟一群大孩子们在建筑工地未完工的楼层上疯跑,跟着几个胆大的直接从二楼往下面的瓦砾堆里跳,结果摔得头破血流,把爸妈吓得半死。之后也一直喜欢跟比我大几岁的孩子玩在一起,总归规矩多了。最喜欢的活动仍然是到野外乱走,地洞探险。再后来就光顾着念书看电影,也常常找没钱的借口宅在学校。每每看公路电影,总感觉到一种召唤。这种召唤来自时间和空间的远端,让我有一种拿起背包就想夺门而出的冲动。
另一个问题来自于身份的焦虑。买不打折但看得顺眼的衣服,在公共场合播放自己喜欢的音乐,想出去吃饭的时候把msn上的名单翻上一遍又一遍(找一个两情相悦愿意面对面愉快地单独聊上一顿饭时间的人真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在镜子前浪费太多时间,为了写一段乱七八糟的文字大半夜还不睡,在大街上和某个路人眼神的交错,在地铁里对着车门里的倒影神经质地整理领口,在一个个无所事事的夜晚把硬盘里用强迫症患者的方式命名整理好的一部部影片点开看一小段又关掉。
为什么不一个人去旅行,为什么不耐心地读完一本法语诗集,为什么不安静下来学习吉他?
也往往是在半夜安静洗澡的时候,或者最终决定去饭馆在路上一个人走着的时候,才会意识到其实我一直寻找的其实很简单:认同现在的我,同时又一直有着在路上去远方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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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实习的事情基本已经尘埃落定了。
想起来很多次,在走进要面试的公司的大楼之前,拍拍自己的脑袋说,嘿哥们你这是走在巴黎的大街上呢,之后就能自然而然地high起来去面对面试官了。或许因为来法国过得更开心更浅薄,抱怨更少认命更多,blog更新越来越懒了。每每写出点东西总有辞不达意之感,以后也学学丫头小姐多写写故事好了,像毛姆和保罗奥斯曼那样的第一人称故事。
叙事的真实与谎言
notor 发表于 2009-04-02 23:33:52
《神谕之夜》酣畅地读完。豆瓣上最受欢迎的评论偶然之书最后一段文字写得令人非常安心:
“每见一本好书,我就觉得很安然,不是幸福,也不是快乐,都没有那个强度,只是安心。觉得自己可以不负一段时光和脑力了。书之外,继续过我必然而简陋的生活,整理帐目。去银行。开票。税务。口角,冲突,愤懑,焦头烂额。生活泥沙俱下,能收拾的不过是局部,洗的发亮的地板,整齐的柜子,干净的饭食,素洁的衣饰,脉络精美的一本书。以及这些洁净源头带来的清净肠胃和大脑。”
回到这本书上。这本书缘起于1990年,维姆•文德斯邀请保罗•奥斯特就《马耳他之鹰》里的那个著名的段子(这里的第二个故事)合导一部电影,但一直没有拍成。十年后,他终于找到一个新的文本来安放它,这就是《神谕之夜》。
豆瓣的讨论区里,有人提到赖声川写《如梦之梦》的灵感来源于读到1990年伦敦Paddington车站附近两辆火车高速对撞事故的一篇报导:"我在《国际前锋论坛报》读到一则关于那次车祸的惊人消息。标题说:“车祸的死亡人数要重新修正”。仔细一看后,我发现死亡数据不是向上修正,而是向下修正。居然有人从这猛烈的车祸中站起身来,发现自己没受伤,然后不但没回家,反而买了一张机票出国去!"
两者的创作不只是出于巧合还是存在借鉴之处,同样在1990年就开始在头脑中酝酿故事,同样在接近10年后成为文字,同样采用俄罗斯套娃式的叙事结构: 小说中的小说,故事中的故事。
翻出来Paddington Crash之后BBC的报导Why train crash toll fell,我却发现故事的讲述背后却可能是不同的一面:
"Another muddling factor was that Paddington is where the Heathrow Express leaves from - so many people who had boarded one of the trains had disembarked and left to go on holiday, ignorant of the carnage unfolding behind them.
Back in 1987 when the Herald of Free Enterprise sank in Zeebrugge, it came out that some of the passengers were not where they had told their families they might be.
One victim, for example, had been leading a double life and had families in both Holland and the UK - and neither one knew about the other.
A less extreme form of this situation could account for the inflated death toll figures, if, for example, people lied about where they were going that morning. "
这些在惨祸发生之后生还的人们,他们的出走并不一定是由人生观受到冲击而改变导致的,或许更简单的,有些人根本就没有亲历偶然的事故,仅仅是向他们的家人撒了谎。于是这起偶然的事件给了这些想要摆脱现在生活的,或者是同时过着隐秘的双重生活的人一次摆脱僵局的机会。生活原本就充满了谎言,更何况是关于他人生活的故事。
这跟奥斯特引用的《马耳他黑鹰》里的那个故事的用意全然不同。在那个故事里,命运的偶然降临的时候,让这个男人毫不犹豫地离开现在的生活,走向完全陌生的城市;但当决定性的偶然远去,他又慢慢走回了原来的轨迹,娶了一个和原来的妻子相似的女人,住一幢和原来的公寓布置相似的房子,做一份变化不大的工作。
奥斯特的灵感虽然来自于虚构的小说,但却着眼在寄托人生充满偶然的迷思于小说变幻莫测的叙事技巧之上,同时表达出对于叙事真实的局限的关注。《神谕之夜》里一共出现过三个由他人叙述的亲历的故事,爱德华•胜利说的关于在集中营里一个抱着死婴的疯女人向他讨要一点牛奶的故事,由约翰•特斯劳转述其妻弟理查德深陷在观看三维照片里那些逝去的亲人的悲伤里难以自拔的故事,张生讲述的他父亲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亲眼目睹北京市十一中焚烧书籍的故事。尤其是关于最后一个故事,奥斯特怀疑张生的叙述,甚至推理他可能就是当时在现场指挥烧书的红卫兵之一,被押着跪地强迫观看烧书而流泪的老师也未必真是他的父亲。在某种意义上,叙事和谎言是密不可分的。
真实与虚构,隐喻和写实的并用和叙事结构上的高度自由是小说承载世界的支点,奥斯特的这本书无疑站在了这一点上。

与Jason Mraz一夜
notor 发表于 2009-03-25 03:45:03
去年5月上海的Keren Ann演唱会,虽然硬攀上一对情侣前往,观感最后也不过是贴了两张照片收场,抱愧至今。今次在巴黎Grand Rex的Jason Mraz的演唱会,我孤身一人,坐在中部第三排这种极品位置,在前后左右都是赠票观众的情况下喉咙嘶哑,encore最爱曲出现的华丽场景下哭到稀里哗啦,这等经历不记上一笔那真是要抱憾终生了(hand此后4天在陈老师上海演唱会上有类似遭遇的pius同学,这真是人生悲情的巧合)。
3月16日Grand Rex这场应该是在3月14日Olympiade的Jason Mraz法国巡演巴黎首场门票很快售完之后的加场。为了弥补遗憾的加场,也容易留下遗憾,这一点后面再道来。
Grand Rex这种地方本来就不适合演唱会,皮沙发舒服得让人想睡觉,暖场的挪威歌手Marit Larsen为此忧心忡忡。Marit声音很甜,外形轮廓也还算讨巧,唱的几首歌完全符合暖场标准,中规中矩的流行风格,但完全没可能和今晚的主角抢风头。暖了近一个小时,听了很久只有一首Only A Fool有些北欧风,我等得都有些不耐烦了。

坐我前面一个法国小正太,一头令人羡慕的张扬金发,但整场演唱会似乎一直都无动于衷。左边的拉丁女,后来Jason下台鞠躬的时候就撤了,encore都不等。右边两位印度秘鲁混合相貌风格男,也基本整场静养。不怪我说他们都是赠票来的。
暖场终于结束,现场音效师良久调试加灯光师三番两次调戏观众之后,Jason终于来了,依旧的招牌小帽白衫,新鲜的小胡子,携卷着一身清新的空气登台。他走到话筒前摇响小音乐盒里的马赛曲,向法国观众致意。然后用吉他帮现场的合唱伴奏完成这首开始曲。
然后是一首未发表过的新歌Ray of Sunshine,清新可爱。
接下来是,1000 Things,我最喜欢的歌之一,Jason的现场表现真是比专辑效果还要有感染力。
唱到大概第四首的歌的时候,他把鞋脱掉了...
然后轮到Jason的节奏蓝调团队展现了,唱完节奏很快的The Remedy之后,他的小号手,中号手,布鲁斯手来了一段精彩的过渡,极high地串到另一首很high的歌:Geek In The Pink。Jason的另外两个搭档,鼓手是位黑人大叔,节奏氛围感很好,很多时候我都觉得是他在用各种打击乐器伴奏指挥Jason;吉他手扮相年轻,但他就站在我正前方很近,看得出来年纪很大了。两位基本都在Jason的歌的男声伴唱部分有出现~

Dynamo Of Volition,Jason自high了一段吉他,蓝调大叔们依旧表现出色。
之后有非常有爱的Live High,让人想起他在巴黎大街上边走边唱的样子,现场版有和声更华丽一点。特别到了最后一段,在灵乐motown风格里很常见的黑人女声三重唱(比如我很喜欢的《修女也疯狂》)登场,现场掌声雷动,把我激动坏了。Jason到最后也有些情绪化,放下吉面向三重唱致谢。
他全场最情绪化的时刻是唱到A Beautiful Mess最后高潮部分的最后Here we are的时候,放下吉他双手紧紧握住话筒,低下头去却没有唱出来,然后捂住眼睛躲进身后的阴影里。这首是他新专辑的最后一首歌,看得出来对他意味着更多的东西。

Lucky,很可爱的一首歌,通常也是作为演唱会时Jason与不同的女歌手对唱的歌曲,但是这次的女声Marit Larsen唱这首歌的感觉非常不好,和专辑里的Colbie Caillat比起来差远了。
I'm Yours必然是他最受大众欢迎的一首歌,也是新专辑的主打,之前还以单曲和MTV的形式放出来。自然这次拿这首歌作为互动歌曲来唱。我非常喜欢这首歌的Acoustic版,蓝调大叔们唱得我能想起芝加哥,可惜这次不是这个版本。
演唱会后半场在Jason的邀请下大家基本上都站起来了,互动性最强的时候是翻唱了一首Three Little Birds,类似拍手歌之类的风格。
最后一首Butterfly,本来就是一首蓝调歌曲,现场版的演绎更是张力十足,蓝调大叔们变换阵列,把力气拉到最后一丝。

国内演唱会必喊的安可,就是法语里的encore,英语里again的意思。但真的到了这里,却法国观众喊的却几乎听不到encore,而是传统的一种球场上唱听到的Oh4~Oh1~Oh3~Oh4的口号。这个时候,左边的拉丁女居然已经起身离场了,太不讲演唱会传统了吧...
终于,Jason再次走上来,对大家说:
"I do try to make everything different, but sometimes it just happens on a tone, (轻笑), powerful ways...very powerful ways."
然后他转身走向黑暗中,弹响了那首歌的第一个和弦。我知道我终于等到了,我最喜欢的一首歌。
他又走上前来,向大家道谢,然后,A Song For A Friend。
我就是这个时候觉得两脚发软的...连右手边那两个穿得二流私家侦探风格的老兄都开始互动起来了,我却一点办法也没有地一边呆呆看着他,一面咬着唇就算下雨也是一种美。
这首A Song For A Friend一直都只是单纯的喜欢,就像另一首很遗憾这次演唱会没有听到的Mr. Curiosity,听不懂歌词在说什么,但是却喜欢得不得了。演唱会之后回来,才找到Jason在之前的一次现场唱这首歌之前说的一段话:(同时推荐一下这个现场版本,效果非常好,而且不同于专辑里的两段式的结构)
"It is a different kind of love song. It's a love song from a man to another man, in a good way, though, you know what I mean. There is all kinds of good ways, but, off a time you see the sensitive sing a song what I made up here and think about their girlfriends over and over again. But I have a lot of dudes that I totally respect, they have inspired this piece."
后面有人在评论里引用了他接受采访的话:
" A lot of my friends are gay my roommate, my manager. The last song on my album, Song for a Friend, was written for my roommate, Jerry. I felt it might be a great idea. Theres always love songs for women, but there should also be a love song for two bros, whether or not you‘re gay. I’ve always tried to be open to all things. So it doesn‘t surprise me that the gay community digs the mu-sac , cause I am friends with the gay community. ”
到这里,加场演唱会的最大缺点出现了,Jason回来一次以后大家便满足了,没有继续的安可,观众们都开始离场。只剩下我还呆呆站在那里,看到舞台上开始收拾东西了才死心离开。
几乎整场演唱会的视频可以在Youtube上的这个PlayList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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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非常不擅长写演唱会见闻录或者写游记,幸福的瞬间离开得太快,记录下悲伤却更容易,太悲情了。
很长时间不更新blog,向经常来的朋友们说声抱歉。虽然依然为了快活情愿慢死,但至少不快的日子比从前少了许多,想想也便宽心了。
67路公共汽车上的西班牙女孩
notor 发表于 2008-12-14 08:46:00
昨个晚上坐67路公共汽车去朋友开的餐馆吃饭想出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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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靠近后门立杆旁边站着的那个要下车的浅棕色头发的女孩,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中。
他每天都做这班67路公交车去学校上课。在巴黎的冬天,这个光景天空总是灰亮的,公车上的乘客往往不会比Tolbiac教堂门前冰冷的板砖地上鸽子的数量更多。他总是坐在最后一排靠近窗口的位置,看着穿着款式各样的黑色风衣的巴黎市民踏着晨光行走在街道上,然后他会在教堂那一站下车,理一理围巾然后走向学校。
也是每天的这个时间,他通常都会遇到她。
他听到过几次她和身边的女伴聊天,她们说的似乎是西班牙语,她系着白色的绒线围巾,手里提着一个学生气挺足的文件包,总在Saint-Marcel d'Arc上车,在Place d'Italie下车。他对她的了解也仅限于此。
他选修了学校的西板牙语课。
有一天早晨他鼓起勇气走到这个女孩身边,用西班牙语说了一声“早上好”。他看到女孩的笑容随着早晨的阳光穿过她浅棕色的发梢弥散开来的时候,有一种飘在空中的感觉。
他这一整天都在想明天早晨能用西班牙语和她再和她说些什么,练习用西班牙语式的发音读出来想和她约会的咖啡馆Café de Flore的名字,甚至计划买好Jason Mraz明年三月份在巴黎演唱会的前排位置。他想和她一起去。
第二天他揣着这颗惴惴的心,一直坐到女孩平常下车那一站,女孩也没有上车。他有些失望,不过还是安慰自己明天一定能碰到她。
第三天,第四天。他再也没有在公共汽车上见过这个女孩。
他决定早点起床,每天在女孩下车的Place d'Italie下车,在公车站上等上10分钟,然后再坐下一班67路去学校。
后来他在西班牙语课上认识了一个女孩。他们一起去Café de Flore约会,他也不再在上学的公共汽车上中途下车。
再后来他们一起去Jason Moraz的演唱会。女友靠在他耳边轻叹说旁边有人在用葡萄牙语大声的聊天。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他又见到了那个浅棕色头发的女孩。他淡淡地看了她一会儿,她并没有认出他来。
整个演唱会他都紧紧握住女友的手不松开。散场的时候女友问他怎么想到早早为她喜欢的歌手的演唱会订下两个好位置。他拉着她的手稍稍松开又轻轻握住。他说,因为我觉得会认识你。
一无所知的世界
notor 发表于 2008-11-18 08:04:52
很忙,接下来的三周有五门考试。
在Amazon上订了一本写作课老师Laurent 推荐的诗集,Jacques Prévert 的<Parole>.
还有一本Eric-Emmanuel Schmitt 的小说<Monsieur Ibrahim et les Fleurs du Coran>(《亚伯拉罕先生和古兰经的花》) . 决心看完书再来看由书改编的电影.
<The Readers>就要上映了,很期待很期待~
喜欢巴黎的理由
notor 发表于 2008-11-09 06:42:03
喜欢巴黎的理由
看完Jean-Pierre Jeunet的La Cité des Enfants Perdus,突然感觉能在巴黎生活一段时间真是莫大的幸福。
然后,就在一个偶然进到的space里看到了Jason Mraz在巴黎街头的Live High:
就在蓬皮杜中心前的这条小路上,有我去过好几次的“佳味”中餐馆,水煮牛肉做得很不错的一家店;有那家曾有中国留法学生在店口被阿人刺死的“川味居”。
Jason Mraz真是即兴之王,连蓬皮杜中心前的广场上那个一年到头都在那里拉着重复的两个调调的老太太也能跟他合奏一把。如果认真听的话,这个Pompidou D'aprés TakeAwayandShow系列的背景音里都是老太太的调调~~
艺术桥上拉手风琴的老艺人,大学城门口每晚都在的卖小说的大叔,巴黎地铁站里热闹无比的古怪乐器音乐会,每天坐在楼下用手上布偶吸引小孩子的卖玩具老太,通到Euro Disney的RER A上的俄罗斯电子乐团...
其实有很多喜欢巴黎的理由。
海伦彭斯和一些牢骚
notor 发表于 2008-10-18 06:58:57
在豆瓣上闲逛的时候看到一个小组用到了《蜂巢的幽灵》里的截图,想起这部片子只看了上半部就匆匆飞到法国来了。忙乱中也没有拷到硬盘里。

Ana Torrent 侧着头躺在床上的样子一下子让我想起《简爱》里的海伦彭斯,简爱小时候最好的朋友。于是又找来原著来看:
我上了她的小床,吻了她一下。她的额头冰冷,两颊也冰冷,而且还很消瘦,她的手和手腕也都冰冷,只有她那微笑依旧。
“你为什么到这儿来,简?已经过了十一点啦,几分钟前我听见敲的。”
“我来看你,海伦。我听说你病得很重,我不同你说句话就睡不着。”
“那你是来同我告别的了,也许许来得正是时候。”
“你上哪儿去吗,海伦?你要回家是不是?”
“是的,回到我永久的——我最后的家。”
“不,不,海伦,”我顿住了,心里很难过。我竭力咽下眼泪,这时海伦一阵咳嗽,不过没有吵醒护士。咳完以后,她精疲力尽地躺了几分钟,随后轻声说:
“简,你都光着你的小脚呢,躺下来吧,盖上我的被子。”
我照她的话做了。她用胳膊楼住我,我紧偎着她,在沉默了很久之后,她继续低声耳语着说: “我很愉快,简,你听到我已经死了的时候,你可千万别悲伤。没有什么可以感到悲伤的。总有一天我们大家都得死去。现在正夺去我生命的疾病并不痛苦。既温和而又缓慢,我的心灵已经安息。我不会让任何人感到太悲痛,我只有一个父亲,他新近刚结婚,不会思念我。我那么年纪轻轻就死去,可以逃脱大苦大难。我没有会使自己在世上发迹的气质和才 能。要是我活着,我会一直错下去的。”
“可是你到哪儿去呢,海伦?你能看得见吗?你知道吗?”
“我相信,我有信仰,我去上帝那儿。”
“上帝在哪儿?上帝是什么?”
“我的创造者,也是你的。他不会永远毁坏他所创造的东西。我毫无保留地依赖他的力量,完全信任他的仁慈,我数着钟点,直至那个重要时刻到来,那时我又被送还给他,他又再次显现在我面前。”
“海伦,那你肯定认为有天堂这个地方,而且我们死后灵魂都到那儿去吗?”
“我敢肯定有一个未来的国度。我相信上帝是慈悲的。我可以毫无忧虑地把我不朽的部分托付给他,上帝是我的父亲,上帝是我的朋友,我爱他,我相信他也爱我。”
“海伦,我死掉后,还能再见到你吗?”
“你会来到同一个幸福的地域,被同一个伟大的、普天下共有的父亲所接纳,毫无疑问,亲爱的简。”
我又再次发问,不过这回只是想想而已。“这个地域在哪儿?它存在不存在?”我用胳膊把海伦楼得更紧了。她对我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宝贵了,我仿佛觉得我不能让她走,我躺着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她立刻用最甜蜜的嗓音说:
“我多么舒服啊!刚才那一阵子咳嗽弄得我有点儿累了,我好像是能睡着了,可是别离开我,简,我喜欢你在我身边。”
“我会同你呆在一起的,亲爱的海伦。谁也不能把我撵走。”
“你暖和吗,亲爱的?”
“是的。”
“晚安,简。”
“晚安,海伦。”
她吻了我,我吻了她,两人很快就睡熟了。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白天了,一阵异样的抖动把我弄醒了。我抬起头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别人的怀抱里,那位护士抱着我,正穿过过道把我送回宿舍,我没有因为离开床位而受到责备,人们还有别的事儿要考虑,我提出的很多问题也没有得到解释。但一两天后我知道,坦普尔小姐在拂晓回房时,发现我躺在小床上,我的脸蛋紧贴着海伦·彭斯的肩膀,我的胳膊搂着她的脖子,我睡着了,而海伦——死了。她的坟墓在布罗克布里奇墓地,她去世后十五年中,墓上仅有一个杂草丛生的土墩,但现在一块灰色的大理石墓碑标出了这个地点,上面刻着她的名字及“Resurgam” 这个字。
Resurgam 在拉丁语中的意思是“我将重生”。
《简爱》中写海伦彭斯的文字篇幅并不长,但毫无疑问她肯定是全篇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物之一。是海伦教给简爱隐忍和宽恕,也是海伦让简爱对鬼魂和死亡的恐惧有了新的感受。在SJTU修过的刘佳林老师的“外国名著与电影欣赏”中曾经细致分析过伯莎·梅森和简爱的联系,现在想来还兴趣盎然。
只是一些思绪的片段,不过很明显,如果我过得平静而快乐,应该也不大会对海伦的话有新的感受。
在国外的同学最近找我倾诉苦闷的也不算少了。新的环境,新的语言,即使是身边的中国人和自己从前的观念也大相径庭。Telecom的同学们也不是都可爱有嘉,几位大小姐天天给我眼色好看,说两句好话都不愿意听完。做人要知好歹,爷又不求着你们,心情好才迁就你们一下。跟你们没共同语言就算了,别装着自己什么都知道的样子。
Why I have given half of my life,
To people I hates now.
其实心里已经有数,在国外独立生活才是让人成长的出路。能找到二三知己已属幸甚,多和外国人交朋友是王道。国内过来的大多三观已经成型,更容易国人相轻,谈得来自然好,谈不来谁稀罕你。传统环境一丢,在某些城市某些学校某些家庭里养成的习气就膨胀起来了,相处的时候也没了国内为人处世那一套。我想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大家觉得在国外碰到讨厌的中国人的机会比国内大。
9天的万圣节假期不打算出巴黎旅行了,好好逛逛巴黎的博物馆,认真看几部电影。
难得周四没课
notor 发表于 2008-10-09 08:30:49
难得周四没课,索性晚点睡,多更新一下。
前天下订单的新本本HP Pavilion D5-1020ef已经发货了,预计本周内能收到。我就要拥有一台有蓝光光驱的本本了,哈哈~
周三第一开始上英语课Humeur Americaine,之前还很得意被评到了B2+的英语水平,结果今天老师直接给我们放NBC Saturday Night Live,一段最近非常火的Sarah Palin和Hilary Clinton反Sexism的联合演说,很多段子直接听不懂....
班上的黎巴嫩小胖哥太强悍了,连MILF这种词都直接理解了~法语还说得那么溜...振兴阿拉伯世界靠他了~
我的拼写真是非常的差劲...brainstorming的时候他们说的比较长的单词我基本都拼不出来,短的词语很容易就从没听过..
不过Tina Fey和Sarah Palin简直一模一样...还能模仿阿拉斯加口音,把我笑翻了,推荐一把。
一直想看的Patti Davis的Angels Don't Die: My Father's Gift of Faith已经寄到了,在Amazon上买的二手书,才0.92欧,运费也不过2欧多。为什么Amazon对中国没有这么优惠的送货价格...
Nuit Blanche 2008
notor 发表于 2008-10-09 06:14:19
很多同志都反映对上周末巴黎的活动感兴趣,那就写一篇见闻报道一下10月4日在巴黎第7届的Nuit Blanche(不眠夜)。照片都是用iPhone 拍的,效果不太好请见谅。
这是Notor 第一次体会巴黎的夜生活。
在此之前只听过Patti Smith 一首Because the night,因为上次Keren Ann 上海演唱会的经验,决心多积累现场体验。于是前一天冒着寒风到市政府排队领票。
8点多的时候搭乘充满着人群和各国语言嘈杂的巴黎地铁到达Saint Germain des Prés 站。
Patti 的演出就在Saint Germain 教堂举行。

这是我第二次听教堂的现场或者专辑,上次是听Damien Rice 的Live From The Union Chapel,非常出色的一张live。在神的殿堂里开演唱会,对歌手来说真是无上的荣幸。这也是巴黎第一次在Nuit Blanche中和教堂合作开展文化活动,后面要介绍的顾德新的作品和另外一个短片也是在宗教场所举行的。
9点开始的演出一直等到9点40分左右才入场,Saint Germain 教堂中心穹顶下方的圆台上,放着一架黑色钢琴。前方和两侧放着平日里做礼拜的时候常见的教堂长椅。因为入场比较晚,我只好坐在离舞台比较远的地方。很多次的鼓掌邀请之后,Patti 带着女儿Jesse 和儿子Jackson 登台了。什么也没说就开始唱一首即兴歌曲,重复的和弦,包含教堂、巴黎、不眠夜等关键词,表达向巴黎观众的致意,然后接上一首Grateful 继续致谢。Patti的声音开阔而极富质感,和吉他伴奏搭配在一起加上教堂的回声效果给人的感觉非常好。

在陆续演唱的几首歌中,最喜欢的是My Blakean Years, Wing 和Helpless, Patti 说这是很难得很难得的机会能和儿女一起演出,所以想献上一首歌来纪念他们的父亲,于是就唱了这首Helpless,演出的youtube视频请看这里: My Blaken Years, Wing, Helpless.
其中第一个视频应该是第二场的开场演唱,把第一场的开场歌曲+My Blakean Years+Grateful一口气唱完。特别喜欢Patti 唱when road is just a road 这句。

第一场演出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因为她们一家要在教堂里整晚演出,这对已经58岁的Patti 来说是很辛苦的。最后Patti 唱了经典的Because the night 和People have the power. 当时一直坐在后排中间,到临近演出一半的时候前面一排的观众都离席跑到前台的柱子旁边,终于有机会从拥挤的教堂椅子中挪出来,凑到前排听完了最后两首。
现场真的能给人对同一个歌手完全不同的理解。记得听Keren Ann上海之前对她那张最新的Keren Ann一点感觉都没有,经现场点化之后就变得爱不释手了~
出了教堂就跑到卢浮宫大门对面的Comédie Française去看杜琪峰的Hong Kong Action. 一个花花绿绿的舞台,锵锵咣咣地演着粤剧,热闹得很。舞台两侧是杜从香港的武侠老片中剪辑出来的片段,有很多熟悉的邵氏电影和武功招数...加快播放的效果看起来有些搞笑。这个活动的照片可以看官方网站的介绍。
接下来继续步行到Marais区的Tour Saint-Jacques, 这里来自中国的艺术家顾德新有一个投射展品:

创意简单一点形容就是把Tour Saint-Jacques白天的动态影像投射到自己的塔身上,可以看到投射上去蓝天背景中飘动的白云。同学说他身边的法国人一边给自己的朋友解释这件作品一边不断说太强大了...太强大了...看看把法国人忽悠得。
最后一站是到Marais区的Saint-Eustache教堂,这里播放一个名为Letter On The Blind For The Use Of Those Who See的短片作品。一张银幕悬挂在教堂的一个入口大厅里,观众在银幕前席地而坐,对面的高处放置着LED屏幕播放法语字幕。


短片没有看全,不过大意可以猜到应该和中国的盲人摸象的故事很接近。不同的人在广场上触摸一头大象,偶尔还看到有触摸空气的镜头穿插进来。黑白短片的媒介下,大象皮肤的纹理很有质感。
再发一张Saint-Eustache教堂的圣母像的照片:

有机会在半夜光临巴黎几座名声显赫的教堂,quelle chance!
接近凌晨1点半的光景,搭快要停运的地铁回家~
第二天便听到那个时间在一个很近的站有人坠轨身亡的消息。
我还活着呢
notor 发表于 2008-10-04 07:32:48
开学了就陷入了一张极其疯狂的课表的支配中,疯狂的程度直逼当年转系补课40学分那个学期。硬着头皮听了一个月,总算渐渐能明白老师开的玩笑在说什么了...
这周因为准备两门考试,每天只能睡5个小时左右。第一门形式语言理论成绩已经出来...11分(满分20,10分及格),低空险过啊~我也有这一天,要慢慢习惯...
巴黎完全没有想象中时尚之都的气氛,到了接近冬天的时候就发现人们穿着的色调都仅限于黑,白,灰的色系。城市总体印象脏乱差,市民远不如小镇的居民热情友善,路上的狗屎倒是和小镇一样多。公共厕所很少,而且不方便找,据楼下在巴黎已经待了近三个月的两位同志声泪俱下的描述已经多次被逼无奈在路边解决问题;某次还见一黑哥儿们,穿得西装革履的,居然在Montsouri公园一处不怎么僻静的街角直接开尿,估计也是情势紧急到危及生命安全了,才斯文不顾~
欧洲遗产日的时候登上了巴黎圣母院的钟塔楼顶,从当年卡西莫多向愤怒的人们倾倒沥青的地方,靠着夜枭的侧影俯瞰巴黎四方。艺术桥上演奏手风琴的艺人简直不输给Yann Tiersen,夜里11点多坐地铁一个拉小提琴的艺人突然走到我对面的小妞旁边,拉起了《教父》里的Speak Softly, Love,这帮人哪里是乞讨,简直是抢钱啊。
今天下午穿着两件单衣,在巴黎市政府旁5-6度的寒风细雨中排了一小时队,总算领到了明天晚上Nuit Blanche(市政府每年都会组织的“巴黎夜未眠”通宵演出活动)Patti Smith演出的门票。明晚上看完帕姐的即兴演出再去卢浮宫对面的法兰西剧院看杜琪峰的Hongkong Action展览。
回来再来写心得~去睡觉了,不然就要提前Nuit Blanche了...
还是关于旅行
notor 发表于 2008-08-08 00:02:34
偶然间点进去一个风格很读者的博客,几句话看了觉得还是很在理的:
“缺乏思考的心灵,即使是美丽的香格里拉都不能让你宁静,再长的旅程也不能让你愉悦。你能说福格80天环游世界比梭罗一个小时围绕瓦尔登湖走上一圈得到的更多么。”
亲眼看到胜景的心情或许还比不上若干年前夜读游记时心中的激荡;看完一部好电影的荡气回肠还让人觉得胜过从前亲历的生活篇章。
想来yy或许比折腾更令人愉悦。但知道如何把住活着的脉络比掌握如何有效的及时行乐困难多了,细节般的短时快感总比漫长的恬静更容易让人沉溺。从前频繁熬夜带来的片刻欢愉和昏沉疲惫与现在健康规律但似乎波澜不惊的生活比起来到底孰优孰劣,我也不敢太早下结论。或许过不了多久我又要开始羡慕《在路上》里那些激动得手脚挥舞的生活了。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要真正知道这些并不容易,而且意义重大。
维希的夜晚非常安静,夜里听歌的时候,在上海最低开到10的音量在这里开到5就已足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