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言胡语

notor 发表于 2009-12-05 07:03:45

到法国以来就一直对葡萄酒感兴趣,所以有任何品尝美酒的机会一定不会错过。幸运的是,Telecom有一位统计学教授Bernard Burtchy先生是法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品酒师,常为费加罗报撰写酒评文章。每年六月间,就在学校开设一个月的品酒课,从波尔多 (Bordeaux)的红酒白酒,勃艮第 (Bourgogne)的红酒白酒,波尔多苏玳地区的甜白酒 (Sauternes),到罗纳河谷 (Côtes du Rhône),卢瓦尔河产区(Vallée de la Loire),洋洋洒洒一路,边喝边聊,畅谈产区的地理位置,葡萄种类配比,土壤特质,酿制工艺。听到最后只让人兴叹法语不精,课时太少。从4-5欧元非 常便宜却被Burschy先生特选出来称赞质量堪比名庄出品的一瓶Chardonnay勃艮第干白,到82年绝佳年份的一瓶Moulis en Médoc老酒,最后以一瓶香槟结束,皆大欢喜,期待明年。


公司酒会上的一道荤菜


公司甜品会一瞥

到后来又因缘际会地进入一家拥有大厨的公司实习,曾经在高档餐馆担任厨师的Jean-François每天让员工们吃法国大餐,连胭脂鱼片这种大厨最爱 (Filets de rouget)都成了常见菜式,变化多端的甜点样式更是令我大开眼界。自我上班以来,公司老同事离职欢送,新老板就职祝贺,产品上线庆祝,酒会甜品会隔三 差五。平时买甜点常送20-30欧一瓶左右的酒,我这种平民就算特别场合自己也不太可能买这么贵的,所以总是来者不拒,碰上品酒会更是饕餮狂饮,人事部门 的主管都取笑我说”你在我们公司还兼职做一份品酒实习啊“。谁知道呢,当时碰上经济危机风头正盛,找到了这份实习便匆忙答应下来,没想到在这里还能有幸品 尝到这么多佳肴美酒,从200多欧一瓶的1990年Saint-Julien的二级酒庄(1855年Bordeaux评级)Château Gruaud Larose,到Chablis中最好产区之一Beauroy de William Fèvre的白酒,从普罗旺斯的教皇新城堡Châteauneuf du pape,到西南产区极其出色的Château Montus,配上合适的佐菜,令人大开眼界,尽享口福。


公司酒会一瞥

点滴的训练下来,连我常年被鼻炎折磨的鼻子和被辛辣的湘菜惯坏的味觉,都似乎找到了些感觉。这周三Burschy先生请到苏玳甜酒(sauternes) 的一级酒庄Château Clos Haut Peraguey来学校举办尝酒会,酒过三巡,酒庄女掌门亮出2瓶1999年的老酒。还未待入口,把这深金黄色的液体在大肚杯摇晃后,我埋下鼻子深吸一口 便觉得有淡淡一股锐利的气息穿过sauternes甜蜜宁静的香味直扑鼻翼,虽然微弱,但那劲道肯定不是能在甜酒类里找到的。猛然想起某个偷闲的周五下 午,同事聚在办公室里开启一瓶南美法属岛屿Martinique特产的陈年朗姆酒,那不寻常的香味不正是这朗姆的劲道么?赶紧向身旁常常一起参加酒会的巴 西同学Vitor求证。Vitor同学仗着南美背景,断定没尝出他很熟悉的朗姆酒味,我只好悻悻不言。谁知女庄主马上就解释说,1999年因为年份特别, 出产的苏玳酒酒精度数不够,他们加入了少量的朗姆酒,因此酒的味道也呈现出一些细微的不同。哈哈,听到这里Vitor转向我连说 “Bravo!”.


学校请来阿尔萨斯地区的著名酒庄La Maison Hugel et Fils介绍他们的白酒


学校的品酒俱乐部的活动当然都不能错过,上周末巴黎的独立酒商酒展我也带领酒友们前去品尝学习,遇见了热情的来自Saint-Emilion产区的大妈热 情招呼我们品尝对比2005年和2001年的Saint-Emilion红酒。2005年是最近最好的年份,又是Saint-Emilion这种素来以单 宁口感浓重而出挑的波尔多红酒,自然还太过年轻,口感沉敛厚重,尚不宜饮用,待5-7年后再看。倒是2001年那瓶,单宁已经减淡到有些像丝绸般绵密的口 感,正是当年啊~不过苦于囊中羞涩,即使这瓶很不错的Saint-Emilion一瓶只要30欧不到,也未能狠下心拿下,倒是劝一个学弟买下了。最后仅购 入一瓶2007年Chablis白酒和一瓶果味浓郁新鲜怡人的Cerdon汽酒。酒会上也遇上一些对外国人态度冷淡甚至极不友好的酒商,有吝惜纯净水不愿 多给一点让大家清洗上一杯酒在杯中留下的余酒的,也有面若冰霜客户上前就给润润杯底一丁点酒的。如果我是酒商,赚钱归赚钱,酿出的酒就像我自己的孩子一 样,有客人来我这里品尝,我当然做到最周到让他们了解这些孩子最美的一面。倒是这几个酒商,眼光势利,全无做生意的诚意,对待酒的态度也很有问题,扫了大 家的兴致。最后快要离开的时候,在勃艮第最好的红酒产区之一Echezeaux的一个帅气小哥那儿,尝到了2007年的一瓶Echezeaux,和几个月 前在Burschy先生的课上喝到的那瓶极品Echezeaux相近,入口便带来一种复杂结构的陶醉感,好像尝到了液态的幸福滋味一般。可惜这瓶也要50 欧,做穷学生的窘迫无奈啊。

这番回国,张罗着在网上买下几瓶尚不算贵的2003年Morgon,Beaujolais Village的一个不错的子产区,可惜认识的人大多只认识就图喝个新鲜的Beaujolais Nouveau新酒,拿出来反倒被人笑2003年的Beaujolais怎么还能喝,不知新酒只是Beaujolais商业运营最成功的一类,这个盛产 Gamay葡萄的产区其实还有不少可以陈年的美酒。又托朋友打听一圈带什么酒回去更能讨喜,结果反馈回来的都是五大名庄的正牌或者副牌酒,小拉菲,小拉 图,动辄上百欧,还有专门点名2005,2003年份Chateau Margaux的,这可是胡主席访法的时候喝的酒...我们小市民怎么喝得起。

昨天兴致一来,又在国内订下两本讲红酒的中文书籍,《红酒心语》,作者是香港的张建雄,倒是经常看他写的酒评;另一本是台湾的品酒师林裕森先生的《开瓶》,待1月回国了细细读来再继续写点心得体会。


常见的公司饮食,口感极好的土司面包塞火腿,用日月神教盘子装着,有意思吧


胭脂鱼片和涂巧克力的面包(不记得叫什么了),波尔多产区Entre Deux Mers的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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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墨丘利蛇杖到墓室标记

notor 发表于 2009-09-20 22:25:40


巴黎有两处景点一直让我耿耿于怀。一处是圣礼拜堂(Saint Chappelle),是我听说过的除巴塞罗那的圣家族大教堂之外唯一需要门票的教堂;另一处是先贤祠 (Panthéon),差不多3次试图造访,却不在每月第一个周日可以免费参观的国家级纪念馆之列。去年的欧洲遗产日登上了巴黎圣母院钟楼,站在当年卡西莫多向塔下暴怒的人群倾倒滚烫的沥青的地方,和楼顶的夜枭一起俯瞰巴黎。搬家到9楼之后,更是每天打开房门,第一眼便能看到先贤祠和圣心教堂的穹顶,风水绝佳,于是更下定决心今年遗产日要去先贤祠朝拜。

自从2009年4月份起,法国文化部宣布26岁以下欧盟国家的公民可以免费参观法国国家级的博物馆和纪念馆,但却把我们这些外国人排除在外。但是很快,就有一些团体组织向文化部提出了反种族主义歧视的抗议,从7月底开始,文化部扩展了原先的免费规定,所有在欧盟国家合法居留的26岁以下青年都可以免费参观。所以,对于处在青年的老年阶段的我,上面两处其实都可以免费进入啦。



这个周末终于又是一年欧洲遗产日,法国上至从政府机关的公馆,下到历史悠久的公墓和餐馆,甚至是红磨坊一般不入流的声色场所,只要是稍稍有些年头的地方都组织主题展览向公众开放参观。新生们大多对萨科奇抱有幻想,不惜早起7点多就赶到爱丽舍宫门口排队,我便没这么好的兴致了。不过因为政府机关特别开放机会难得,所以还是选择了参观法国国民议会(Assemblée Nationale) 所在的拉塞公馆和波旁宫(L'Hôtel de Lassay, Le Palais Bourbon),巴黎市政府(L'Hôtel de ville de Paris),外交部(Ministère des Affaires Etrangères),最后如愿以偿地拜访了先贤祠。 

国民议会威严庄重,内部基本上是典型的皇宫风格,金粉刷墙,彩绘置顶。

巴黎市政府别出心裁地以后勤服务人员为主题设计展览,从清洁的大妈暖气工木匠,到插花师电工钟表匠,也让平民百姓们感觉到了一股亲民的味道。 



先贤祠远没有想象中华丽,但还是对卢梭乡村小教堂状的棺木印象深刻,小教堂门半张着,一只拿着火把的手半伸出来。卢梭的心脏被安放在这里,对面安眠着伏尔泰,顶着一个球体的棺木前有着伏尔泰本人的立像(不过据说遗骸已经遗失,是空棺一具)。作为法国思想启蒙运动的两位先驱,他们的棺木被安放在先贤祠地下墓穴的门厅里。其他伟人的长眠之地就简陋得多了,基本都只有刻有名字的石棺,仅凭墓室外一幅易拉宝(汗...)来介绍他们的生平。一个墓室可以容纳九具石棺,居里夫妇被单独安葬在一个墓室里;左拉和雨果面对面,和2002年新迁入的大仲马同处一室;拉格朗日祖师爷和一堆政客挤在一起;比较特别的是发明盲文的布莱叶(Louis Braille),一座特别为他设计的黑色展示台立在他的墓室旁边,上书“A celui qui a ouvert à tous qui ne voient pas les portes du savoir” (向为所有看不见的人打开知识之门的人致敬)和对应的布莱叶盲文。

     

葬入先贤祠的要求非常严格,而且又与政权的意识形态不无关系,所以有资格又有机缘能入住这里,而之后随政权变更又不被赶出去的,现在也就70多位而已。值得一提的是,悬挂在大殿穹顶正下方的傅科摆,为这座极富宗教背景的国家陵墓带来一些科学的庄重,一座看起来来自埃及的青铜猫像安放在傅科摆旁边,不知有何用意。傅科本人并不够资格入葬先贤祠,看来深入专业设计一些华丽唬人的小玩意儿,也是有可能留名先贤祠的,嘿嘿。



最后要谈谈在先贤祠的地下墓穴里出现过很多次的一个神秘标记:


看到左右两侧的Alpha和Omega,自然想到《圣经》启示录中耶和华所言“我是阿尔法,也是欧米茄,是开始,也是结束。”因为Alpha和Omega分别是希腊字母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但中间重叠的XP代表什么我就想不明白了,总不可能是微软做的广告吧...回家后一查才知道这原来是基督最早的标记之一Chi Rho,早在公元300多年的康斯坦丁时代就出现了。XP是希腊字母Chi和Rho,是Christ的希腊文Χριστός的开头两个字母。先贤祠原本是纪念巴黎的守护圣女Sainte Geneviève的教堂,直到雨果入葬于此才使得参议院不得不通过决议宣布其成为无宗教意义的建筑,这也符合民主共和的国家政教分离的原则。所以这座有200多年历史的建筑里,还是留下了许多教堂的印记。


另一个引起我兴趣的,是出现在国民议会半圆形议事大厅主席台两侧的墨丘利双蛇双翼Caduceus手杖的标记(不同于世界卫生组织标记上的摩西蛇杖)。原来作为医药,商人和盗贼的守护神的墨丘利的手杖,同时也象征着雄辩(eloquence), 因此成为了议会的标志。

丹布朗的新书The Lost Symbol上周已经在全球发售,现在有兴趣看看原版了~
最后感谢一下本文引用照片的珊瑚同学,我的Sigma DP1还没有拿到手,基本上没怎么拍照。

关键词(Tag): 巴黎 欧洲遗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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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旧的巴黎

notor 发表于 2009-09-13 06:37:40


今天似乎是巴黎人的黄道吉日,各处活动、结婚热闹得很,经过大学城的时候,刚好碰上门口大街上的古董旧货集市(Antiquités/Brocantes),登时淹没在了扑面而来的怀旧氛围里。 



集市上各式家什,古书,艺术品琳琅满目,各种旧物却有着不同的气质。散发着被几代人的手摩挲出来的光泽的木椅,那几道无从遁形的划痕却悄悄诉说着它的过去;还穿着黑缎裙子的洋娃娃,当年她陪伴着入眠的女孩儿,如今应该已为人妇人母;旁边还亮晶晶的小皮鞋头上的倒影里,似乎还能看见当年穿着她们蹦蹦跳跳奔向的父母的笑脸;满是银锈的相框,里面很多年以前那对新人的黑白结婚照还没有取下;黯淡着的旧刀叉散乱着静静地躺在筐里,似乎忘记了它们见证过多少欢声笑语和珍馐美味;还有很多很多的老镜子,阳光这么好的日子里路过人们的身影清晰地倒映在里面,它们中的每一面都看惯了主人们的影子从翩翩少年到耄耋老者。







 小时候的宝贝箱子,加上了透明的玻璃盖,或是直接敞开着,还保留着当年原先的样子,看得见里面各式看来似乎毫不相关的东西,却没法再知道它们背后那些被珍视过的故事了;好些玩具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像是被抛弃的孤儿;一个4-5岁小男孩拎起一只红色印有黑马骑士图案的木盾和一把相配的木剑,妈妈让他自己跟胖胖的女摊主询问价格。小男孩紧紧攥住小盾不愿松手,一边回头讷讷地问:“5快钱,这不贵吧,妈妈?” 





不是每一样旧物都这么幸运地能够再找到主人,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这昙花一现的集市里,仿佛流淌着一条回忆的河流,那些关于过去的记忆的物件都沉到河床上,已经不属于它们时代的人们却携带着各自不同的回忆在河床上流动着,试图在这里寻找到自己的过去或是将来。 

我不知道为什么人们喜欢怀旧,尤其在巴黎的人们。或许是因为这里有随处可见的老房子老街道,或许是这里街道上的艺人总是拉起那只已经遗忘的曲子,或许是这里的人们太害怕失去这一切而不由自主地想象:我童年时的玩具现在在哪里,那些大房子里的人们都哪儿去了,一个普通人死去的时候除了回忆其他的一切也将跟着被埋葬在墓碑下了么?

这些旧物也许解答了他们的疑惑。买回一只百年的酒橱或许会让他们觉得自己卑微短暂的生命,会因为陪伴它走过的这一段而在下一个主人手里延续,就好比酒橱里剩余的一丝酒香能让他感受到上一个主人的品味;找回一把和母亲梳妆台上那把一模一样的木梳或许会唤起小时候母亲给她们梳头的回忆,尽管早逝的母亲的面容已经在她们的记忆中模糊不清了。这样,在时光之河里要被冲淡难免流逝的过去带给他们的负担似乎减轻了,而延伸向未知黑暗的未来似乎也因为现在手上的这点小小的烛光而不那么可怕,明天的痛苦又变得可以承受了。







关键词(Tag): 巴黎 怀旧 旧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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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未来

notor 发表于 2009-09-08 02:03:29

最近关于电子书阅读器的讨论又开始热门起来,福布斯杂志以揭露Stephen Glass新闻造假案名声大噪的记者Adam L. PenenbergFast Company上发表了一篇深度分析文章:亚马逊的「苹果化」,非常值得一读。



跟一个朋友讨论这一问题,他认为苹果iPod的成功是赶上了音乐媒介进化的大好时机:MP3的出现和流行,把音乐从磁带和CD并存的时代带入数字化时代,而苹果的胜出并不是技术上的革命性创新造就的,如果苹果没有推出 iPod还是会有别的公司搭上这一变革的顺风车,因此现在拿 iPod的成功案例作为将来电子书的发展参照标准并不合适。另一方面,纸质书籍作为在人类生活中存在上千年的习惯,决不会那么轻易就能被取代。

对于后一点我表示有保留的赞同,但关于造就 iPod成功的因素我持不同的看法。

当年爱迪生发明留声机的时候也不可能预想到MP3的出现,但若非1998年MP3的问世,声音信息的数字化也不会发展如此迅速。信息载体的进化的确是技术进步触发的, 但是这一进化的进程速度和完成程度却与商业运营销售宣传紧密相关。

磁带问世于1898年,风行百年后现在已经很少使用,从前常用的3.5英寸软盘现在也少见了。和取代它们的新媒介相比,它们的落后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磁带,其循续式的信息记录/读取方式跟现在的纸质书籍的缺点非常相似。CD问世以后,磁带之所以没有完全被取代而是与CD共存了一段时间,我想从市场角度来讲是因为CD的价格和CD读取设备的价格一直偏高,另外光盘保存信息的寿命 和可靠性也不总是理想。直到磁带问世一百年之后的1998年,MP3的出现和互联网的发展才让磁带基本离开了我们的视野。

Amazon创始人杰夫·贝索斯提出的"阅读进化会让纸质书籍成为化石"的观点,我们大可以看作是一个广告性的噱头,或者是一个长远的预言。但其实,在电子设备上阅读早就不是革命性的变化了,现在人们的阅读活动都有或多或少的一部分是在电脑屏幕上完成的,我们已然生活在阅读的纸质平面模拟载体和电子化网络化立体数字载体共存的时代。

纸质书籍带给人熟悉的稳定阅读体验,阅读活动带来的疲劳感要比电子屏幕来得更小,这些都是它的优点。但说"阅读纸质书籍是人类上千年来难以改变的习惯"太过可怕,不如说是当代人数十年的习惯,或者是年轻人并不那么难于改变的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电子化书籍正在努力模仿纸质书籍绝妙的阅读触感(比如Amazon和 Sony的阅读器产品上应用的目前为止只能是黑白的E-ink技术),同时数字化图书也为更复杂的阅读活动提供了可能:在一本或者多本书中快速地检索信息,打破以往平面媒体的模拟线性阅读方式进行立体交互式的阅读。对于在阅读一本《福尔摩斯》的读者来说,他或许不太能感觉到第二点的意义,但对于例如本文一样的一篇互联网上常见的拥有一些用于获取注释或者延伸阅读的外部链接的文章,用纸质媒体来承载无疑会对其已经电子化的的适宜存在形式产生制约。

更重要的一点是,电子图书和在线销售、推荐系统以及越来越火的社交网络服务(SNS)更为接近的距离,在获取阅读信息的渠道这一战略位置上站在了比传统印刷出版更为有利的位置上。
回顾一下iPod的经验我们就会明白这一点的重要性了。早在2001年10月苹果就将iPod投放市场,但直到2003年苹果开办了iTunes Store开始在线廉价销售音乐以后,iPod的销售才出现大幅的攀升。现在iPod占有了 70%的MP3 播放器市场份额,iTunes Store更是在在线数字音乐市场建立了真正的垄断,占有了下载份额的 87%。根据国际音像工业联盟(IFPI)的数据,2008年美国数字音乐的销售份额已经超过物理音乐(CD)的销售份额的一半,而且物理介质的音乐销售量比2007年下跌了近三分之一。现在,掌握了销售渠道的Apple甚至可以向信息市场的内容提供商——唱片公司叫板了。

同样,以Amazon为例,虽然在线图书销售市场只占有总图书销售份额的大约 10%或 15%,但Amazon占有了在线市场份额的 80%。如果Amazon继续强大下去,扼住图书销售渠道的咽喉,那么它就有实力向出版商谈条件,甚至绕过出版商直接和图书作者签定合同获得出版权,然后按照线上系统的销售历史和热门程度,预测图书的销量来进行按需印刷,这样一来供应链成本的优势远胜于比允许销售商将完全过量的图书退货给出版商并获得偿还的传统图书业。
另外,社会化媒体信息Social Media将会是我们阅读内容的发展方向,因为这种情况下的信息共享和获取的总效率能够通过群体智能得到优化,大家不再是随机地在网上乱逛来试图碰到有价值的信息,而是通过阅读的历史数据和社交网络中的朋友或是品味相似的人的阅读习惯,再加上一定的随机因子模拟自然的新鲜感和学习过程,通过阅读器获取订阅的推荐内容。在这个连Google都要社交网络化的时代,大批积累的在线销售数据可以和社交网络型推荐系统(豆瓣算是一个尚且不够商业化的例子)结合,为用户量身打造更有吸引力的推荐书单和广告,用户只需点击几下按钮或者移动一下手指就可以随时获取阅读信息,这些都是传统图书业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当你能同时控制内容的来源和内容的销售渠道的时候,再一步一步推出或者更新新一代的阅读信息电子介质产品 (比如Kindle)就是从根本上巩固自身地位的发展战略了。

同样重要的一点,电子书更加宽裕的定价空间使得在线销售商有机会使用各种商业手段来从传统销售商中争夺市场,就像当年苹果强行让在线音乐销售行业接受0.99美分的一口价一样,成本上的优势足以让电子书的在线销售蚕食掉竞争对手的份额。

电子书和纸质书必然要共存很长时间,试图进入这一产业的先驱者们也将必然面对来自传统出版业的拼死抵抗。在技术方面,充分模拟甚至超越纸质图书阅读体验的技术革新还没有完全实现,但我认为在技术层面上是更为乐观的。

在这个最好的时代,"科技改变世界"更像是商业领袖说出来安抚技术人员的一句赞美之辞,世界是需要商业运营来改变的。如果人们还没有意识到他们的某一项长久的习惯需要革新,我们就创造潮流提醒他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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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s a road movie

notor 发表于 2009-06-02 02:28:30


周日和朋友们一起去巴黎郊外烧烤。 在我们安营扎寨的地方不远的河边,有一处破破的小棚屋。一个穿着还算正派的法国老先生和他的朋友们住在那里。他拿着一本《汉语入门》过来和我们用简单的中文打招呼,“我叫François,是南美洲的导游,一艘帆船的船长,IBM的工程师。” 说罢他的半吊子中文,又拿出好几张印有各种头衔的名片。 看他看着我们吃得欢快,忙递给他一瓶啤酒,他便问我们为什么没有喝青岛啤酒,“我曾经获得去青岛大学研究中国经济的机会。” 我将信将疑地问他知不知道马丘比丘,他很快笑着说,“马丘比丘,那是个好地方,不过我不熟悉那里。如果你想学习西班牙语,我可以给你上课。”说罢又低头从一本厚厚的记满联系方式的笔记本里翻找一个秘鲁的朋友的联系方式给我看。
一些年后,当我学习西班牙语或者我站在马丘比丘的石墙下的时候,我应该还会想起这个看起来疯疯癫癫的老先生吧。当我们去旅行,去看美景,去聚会,去向别人证明自己还是群居动物,到最后忘记自己是谁的时候,或许也会在河边寻一块绿地,对着河岸对面的高楼搭起一座小棚屋,把余生住在那里。

小时候非常顽皮,5岁点大就跟一群大孩子们在建筑工地未完工的楼层上疯跑,跟着几个胆大的直接从二楼往下面的瓦砾堆里跳,结果摔得头破血流,把爸妈吓得半死。之后也一直喜欢跟比我大几岁的孩子玩在一起,总归规矩多了。最喜欢的活动仍然是到野外乱走,地洞探险。再后来就光顾着念书看电影,也常常找没钱的借口宅在学校。每每看公路电影,总感觉到一种召唤。这种召唤来自时间和空间的远端,让我有一种拿起背包就想夺门而出的冲动。 

另一个问题来自于身份的焦虑。买不打折但看得顺眼的衣服,在公共场合播放自己喜欢的音乐,想出去吃饭的时候把msn上的名单翻上一遍又一遍(找一个两情相悦愿意面对面愉快地单独聊上一顿饭时间的人真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在镜子前浪费太多时间,为了写一段乱七八糟的文字大半夜还不睡,在大街上和某个路人眼神的交错,在地铁里对着车门里的倒影神经质地整理领口,在一个个无所事事的夜晚把硬盘里用强迫症患者的方式命名整理好的一部部影片点开看一小段又关掉。 

为什么不一个人去旅行,为什么不耐心地读完一本法语诗集,为什么不安静下来学习吉他? 

也往往是在半夜安静洗澡的时候,或者最终决定去饭馆在路上一个人走着的时候,才会意识到其实我一直寻找的其实很简单:认同现在的我,同时又一直有着在路上去远方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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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实习的事情基本已经尘埃落定了。
想起来很多次,在走进要面试的公司的大楼之前,拍拍自己的脑袋说,嘿哥们你这是走在巴黎的大街上呢,之后就能自然而然地high起来去面对面试官了。或许因为来法国过得更开心更浅薄,抱怨更少认命更多,blog更新越来越懒了。每每写出点东西总觉得辞不达意,以后也学学丫头小姐多写写故事吧,像毛姆和保罗奥斯曼那样的第一人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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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的真实与谎言

notor 发表于 2009-04-02 23:33:52

一个朋友回国2周,趁机让他捎了一本保罗•奥斯特的《神谕之夜》,一本毛姆的《刀锋》,一直想看的两本书。
《神谕之夜》酣畅地读完。豆瓣上最受欢迎的评论偶然之书最后一段文字写得令人非常安心:

“每见一本好书,我就觉得很安然,不是幸福,也不是快乐,都没有那个强度,只是安心。觉得自己可以不负一段时光和脑力了。书之外,继续过我必然而简陋的生活,整理帐目。去银行。开票。税务。口角,冲突,愤懑,焦头烂额。生活泥沙俱下,能收拾的不过是局部,洗的发亮的地板,整齐的柜子,干净的饭食,素洁的衣饰,脉络精美的一本书。以及这些洁净源头带来的清净肠胃和大脑。”

回到这本书上。这本书缘起于1990年,维姆•文德斯邀请保罗•奥斯特就《马耳他之鹰》里的那个著名的段子(这里的第二个故事)合导一部电影,但一直没有拍成。十年后,他终于找到一个新的文本来安放它,这就是《神谕之夜》。
豆瓣的讨论区里,有人提到赖声川写《如梦之梦》的灵感来源于读到1990年伦敦Paddington车站附近两辆火车高速对撞事故的一篇报导:"我在《国际前锋论坛报》读到一则关于那次车祸的惊人消息。标题说:“车祸的死亡人数要重新修正”。仔细一看后,我发现死亡数据不是向上修正,而是向下修正。居然有人从这猛烈的车祸中站起身来,发现自己没受伤,然后不但没回家,反而买了一张机票出国去!"
两者的创作不只是出于巧合还是存在借鉴之处,同样在1990年就开始在头脑中酝酿故事,同样在接近10年后成为文字,同样采用俄罗斯套娃式的叙事结构: 小说中的小说,故事中的故事。
翻出来Paddington Crash之后BBC的报导Why train crash toll fell,我却发现故事的讲述背后却可能是不同的一面:
"Another muddling factor was that Paddington is where the Heathrow Express leaves from - so many people who had boarded one of the trains had disembarked and left to go on holiday, ignorant of the carnage unfolding behind them. 
Back in 1987 when the Herald of Free Enterprise sank in Zeebrugge, it came out that some of the passengers were not where they had told their families they might be. 
One victim, for example, had been leading a double life and had families in both Holland and the UK - and neither one knew about the other. 
A less extreme form of this situation could account for the inflated death toll figures, if, for example, people lied about where they were going that morning. "


这些在惨祸发生之后生还的人们,他们的出走并不一定是由人生观受到冲击而改变导致的,或许更简单的,有些人根本就没有亲历偶然的事故,仅仅是向他们的家人撒了谎。于是这起偶然的事件给了这些想要摆脱现在生活的,或者是同时过着隐秘的双重生活的人一次摆脱僵局的机会。生活原本就充满了谎言,更何况是关于他人生活的故事。

这跟奥斯特引用的《马耳他黑鹰》里的那个故事的用意全然不同。在那个故事里,命运的偶然降临的时候,让这个男人毫不犹豫地离开现在的生活,走向完全陌生的城市;但当决定性的偶然远去,他又慢慢走回了原来的轨迹,娶了一个和原来的妻子相似的女人,住一幢和原来的公寓布置相似的房子,做一份变化不大的工作。

奥斯特的灵感虽然来自于虚构的小说,但却着眼在寄托人生充满偶然的迷思于小说变幻莫测的叙事技巧之上,同时表达出对于叙事真实的局限的关注。《神谕之夜》里一共出现过三个由他人叙述的亲历的故事,爱德华•胜利说的关于在集中营里一个抱着死婴的疯女人向他讨要一点牛奶的故事,由约翰•特斯劳转述其妻弟理查德深陷在观看三维照片里那些逝去的亲人的悲伤里难以自拔的故事,张生讲述的他父亲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亲眼目睹北京市十一中焚烧书籍的故事。尤其是关于最后一个故事,奥斯特怀疑张生的叙述,甚至推理他可能就是当时在现场指挥烧书的红卫兵之一,被押着跪地强迫观看烧书而流泪的老师也未必真是他的父亲。在某种意义上,叙事和谎言是密不可分的。

真实与虚构,隐喻和写实的并用和叙事结构上的高度自由是小说承载世界的支点,奥斯特的这本书无疑站在了这一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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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Jason Mraz一夜

notor 发表于 2009-03-25 03:45:03

去年5月上海的Keren Ann演唱会,虽然硬攀上一对情侣前往,观感最后也不过是贴了两张照片收场,抱愧至今。今次在巴黎Grand Rex的Jason Mraz的演唱会,我孤身一人,坐在中部第三排这种极品位置,在前后左右都是赠票观众的情况下喉咙嘶哑,encore最爱曲出现的华丽场景下哭到稀里哗啦,这等经历不记上一笔那真是要抱憾终生了(hand此后4天在陈老师上海演唱会上有类似遭遇的pius同学,这真是人生悲情的巧合)。

3月16日Grand Rex这场应该是在3月14日Olympiade的Jason Mraz法国巡演巴黎首场门票很快售完之后的加场。为了弥补遗憾的加场,也容易留下遗憾,这一点后面再道来。
Grand Rex这种地方本来就不适合演唱会,皮沙发舒服得让人想睡觉,暖场的挪威歌手Marit Larsen为此忧心忡忡。Marit声音很甜,外形轮廓也还算讨巧,唱的几首歌完全符合暖场标准,中规中矩的流行风格,但完全没可能和今晚的主角抢风头。暖了近一个小时,听了很久只有一首Only A Fool有些北欧风,我等得都有些不耐烦了。




坐我前面一个法国小正太,一头令人羡慕的张扬金发,但整场演唱会似乎一直都无动于衷。左边的拉丁女,后来Jason下台鞠躬的时候就撤了,encore都不等。右边两位印度秘鲁混合相貌风格男,也基本整场静养。不怪我说他们都是赠票来的。

暖场终于结束,现场音效师良久调试加灯光师三番两次调戏观众之后,Jason终于来了,依旧的招牌小帽白衫,新鲜的小胡子,携卷着一身清新的空气登台。他走到话筒前摇响小音乐盒里的马赛曲,向法国观众致意。然后用吉他帮现场的合唱伴奏完成这首开始曲。
然后是一首未发表过的新歌Ray of Sunshine,清新可爱。
接下来是,1000 Things,我最喜欢的歌之一,Jason的现场表现真是比专辑效果还要有感染力。
唱到大概第四首的歌的时候,他把鞋脱掉了...
然后轮到Jason的节奏蓝调团队展现了,唱完节奏很快的The Remedy之后,他的小号手,中号手,布鲁斯手来了一段精彩的过渡,极high地串到另一首很high的歌:Geek In The Pink。Jason的另外两个搭档,鼓手是位黑人大叔,节奏氛围感很好,很多时候我都觉得是他在用各种打击乐器伴奏指挥Jason;吉他手扮相年轻,但他就站在我正前方很近,看得出来年纪很大了。两位基本都在Jason的歌的男声伴唱部分有出现~




Dynamo Of Volition,Jason自high了一段吉他,蓝调大叔们依旧表现出色。
之后有非常有爱的Live High,让人想起他在巴黎大街上边走边唱的样子,现场版有和声更华丽一点。特别到了最后一段,在灵乐motown风格里很常见的黑人女声三重唱(比如我很喜欢的《修女也疯狂》)登场,现场掌声雷动,把我激动坏了。Jason到最后也有些情绪化,放下吉面向三重唱致谢。
他全场最情绪化的时刻是唱到A Beautiful Mess最后高潮部分的最后Here we are的时候,放下吉他双手紧紧握住话筒,低下头去却没有唱出来,然后捂住眼睛躲进身后的阴影里。这首是他新专辑的最后一首歌,看得出来对他意味着更多的东西。




Lucky,很可爱的一首歌,通常也是作为演唱会时Jason与不同的女歌手对唱的歌曲,但是这次的女声Marit Larsen唱这首歌的感觉非常不好,和专辑里的Colbie Caillat比起来差远了。
I'm Yours必然是他最受大众欢迎的一首歌,也是新专辑的主打,之前还以单曲和MTV的形式放出来。自然这次拿这首歌作为互动歌曲来唱。我非常喜欢这首歌的Acoustic版,蓝调大叔们唱得我能想起芝加哥,可惜这次不是这个版本。
演唱会后半场在Jason的邀请下大家基本上都站起来了,互动性最强的时候是翻唱了一首Three Little Birds,类似拍手歌之类的风格。
最后一首Butterfly,本来就是一首蓝调歌曲,现场版的演绎更是张力十足,蓝调大叔们变换阵列,把力气拉到最后一丝。




国内演唱会必喊的安可,就是法语里的encore,英语里again的意思。但真的到了这里,却法国观众喊的却几乎听不到encore,而是传统的一种球场上唱听到的Oh4~Oh1~Oh3~Oh4的口号。这个时候,左边的拉丁女居然已经起身离场了,太不讲演唱会传统了吧...
终于,Jason再次走上来,对大家说:
"I do try to make everything different, but sometimes it just happens on a tone, (轻笑), powerful ways...very powerful ways."
然后他转身走向黑暗中,弹响了那首歌的第一个和弦。我知道我终于等到了,我最喜欢的一首歌。
他又走上前来,向大家道谢,然后,A Song For A Friend。
我就是这个时候觉得两脚发软的...连右手边那两个穿得二流私家侦探风格的老兄都开始互动起来了,我却一点办法也没有地一边呆呆看着他,一面咬着唇就算下雨也是一种美。
这首A Song For A Friend一直都只是单纯的喜欢,就像另一首很遗憾这次演唱会没有听到的Mr. Curiosity,听不懂歌词在说什么,但是却喜欢得不得了。演唱会之后回来,才找到Jason在之前的一次现场唱这首歌之前说的一段话:(同时推荐一下这个现场版本,效果非常好,而且不同于专辑里的两段式的结构)
"It is a different kind of love song. It's a love song from a man to another man, in a good way, though, you know what I mean. There is all kinds of good ways, but, off a time you see the sensitive sing a song what I made up here and think about their girlfriends over and over again. But I have a lot of dudes that I totally respect, they have inspired this piece."

后面有人在评论里引用了他接受采访的话:
" A lot of my friends are gay my roommate, my manager. The last song on my album, Song for a Friend, was written for my roommate, Jerry. I felt it might be a great idea. Theres always love songs for women, but there should also be a love song for two bros, whether or not you‘re gay. I’ve always tried to be open to all things. So it doesn‘t surprise me that the gay community digs the mu-sac , cause I am friends with the gay community. ”
 
到这里,加场演唱会的最大缺点出现了,Jason回来一次以后大家便满足了,没有继续的安可,观众们都开始离场。只剩下我还呆呆站在那里,看到舞台上开始收拾东西了才死心离开。
几乎整场演唱会的视频可以在Youtube上的这个PlayList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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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非常不擅长写演唱会见闻录或者写游记,幸福的瞬间离开得太快,记录下悲伤却更容易,太悲情了。
很长时间不更新blog,向经常来的朋友们说声抱歉。虽然依然为了快活情愿慢死,但至少不快的日子比从前少了许多,想想也便宽心了。

关键词(Tag): paris jason mraz grandrex marit lar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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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路公共汽车上的西班牙女孩

notor 发表于 2008-12-14 08:46:00


昨个晚上坐67路公共汽车去朋友开的餐馆吃饭想出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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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靠近后门立杆旁边站着的那个要下车的浅棕色头发的女孩,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中。

他每天都做这班67路公交车去学校上课。在巴黎的冬天,这个光景天空总是灰亮的,公车上的乘客往往不会比Tolbiac教堂门前冰冷的板砖地上鸽子的数量更多。他总是坐在最后一排靠近窗口的位置,看着穿着款式各样的黑色风衣的巴黎市民踏着晨光行走在街道上,然后他会在教堂那一站下车,理一理围巾然后走向学校。
也是每天的这个时间,他通常都会遇到她。

他听到过几次她和身边的女伴聊天,她们说的似乎是西班牙语,她系着白色的绒线围巾,手里提着一个学生气挺足的文件包,总在Saint-Marcel d'Arc上车,在Place d'Italie下车。他对她的了解也仅限于此。
他选修了学校的西班牙语课。
有一天早晨他鼓起勇气走到这个女孩身边,用西班牙语说了一声“早上好”。他看到女孩的笑容随着早晨的阳光穿过她浅棕色的发梢弥散开来的时候,有一种飘在空中的感觉。

他这一整天都在想明天早晨能用西班牙语和她再和她说些什么,练习用西班牙语式的发音读出来想和她约会的咖啡馆Café de Flore的名字,甚至计划买好Jason Mraz明年三月份在巴黎演唱会的前排位置。他想和她一起去。

第二天他揣着这颗惴惴的心,一直坐到女孩平常下车那一站,女孩也没有上车。他有些失望,不过还是安慰自己明天一定能碰到她。
第三天,第四天。他再也没有在公共汽车上见过这个女孩。

他决定早点起床,每天在女孩下车的Place d'Italie下车,在公车站上等上10分钟,然后再坐下一班67路去学校。
后来他在西班牙语课上认识了一个女孩。他们一起去Café de Flore约会,他也不再在上学的公共汽车上中途下车。
再后来他们一起去Jason Moraz的演唱会。女友靠在他耳边轻叹说旁边有人在用葡萄牙语大声的聊天。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他又见到了那个浅棕色头发的女孩。他淡淡地看了她一会儿,她并没有认出他来。

整个演唱会他都紧紧握住女友的手不松开。散场的时候女友问他怎么想到早早为她喜欢的歌手的演唱会订下两个好位置。他拉着她的手稍稍松开又轻轻握住。他说,因为我觉得会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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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所知的世界

notor 发表于 2008-11-18 08:04:52


很忙,接下来的三周有五门考试。

在Amazon上订了一本写作课老师Laurent 推荐的诗集,Jacques Prévert 的<Parole>.
还有一本Eric-Emmanuel Schmitt 的小说<
Monsieur Ibrahim et les Fleurs du Coran>(《亚伯拉罕先生和古兰经的花》) . 决心看完书再来看由书改编的电影.

<The Readers>就要上映了,很期待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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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巴黎的理由

notor 发表于 2008-11-09 06:42:03

11月9日

喜欢巴黎的理由

看完Jean-Pierre Jeunet的La Cité des Enfants Perdus,突然感觉能在巴黎生活一段时间真是莫大的幸福。
然后,就在一个偶然进到的space里看到了Jason Mraz在巴黎街头的Live High:

     

就在蓬皮杜中心前的这条小路上,有我去过好几次的“佳味”中餐馆,水煮牛肉做得很不错的一家店;有那家曾有中国留法学生在店口被阿人刺死的“川味居”。
Jason Mraz真是即兴之王,连蓬皮杜中心前的广场上那个一年到头都在那里拉着重复的两个调调的老太太也能跟他合奏一把。如果认真听的话,这个Pompidou D'aprés TakeAwayandShow系列的背景音里都是老太太的调调~~ 

     

艺术桥上拉手风琴的老艺人,大学城门口每晚都在的卖小说的大叔,巴黎地铁站里热闹无比的古怪乐器音乐会,每天坐在楼下用手上布偶吸引小孩子的卖玩具老太,通到Euro Disney的RER A上的俄罗斯电子乐团...

其实有很多喜欢巴黎的理由。

关键词(Tag): 巴黎 jasonmraz pompid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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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处居所

notor 发表于 2008-10-28 07:18:53

长时间待在一处总令人产生悲观式的使命感,于是又重开了space。
当然,这里的文字还会继续。

http://notornotor.spaces.liv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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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彭斯和一些牢骚

notor 发表于 2008-10-18 06:58:57


在豆瓣上闲逛的时候看到一个小组用到了《蜂巢的幽灵》里的截图,想起这部片子只看了上半部就匆匆飞到法国来了。忙乱中也没有拷到硬盘里。

El Espiritu de la Colmena

Ana Torrent 侧着头躺在床上的样子一下子让我想起《简爱》里的海伦彭斯,简爱小时候最好的朋友。于是又找来原著来看:

我上了她的小床,吻了她一下。她的额头冰冷,两颊也冰冷,而且还很消瘦,她的手和手腕也都冰冷,只有她那微笑依旧。
“你为什么到这儿来,简?已经过了十一点啦,几分钟前我听见敲的。”
“我来看你,海伦。我听说你病得很重,我不同你说句话就睡不着。”
“那你是来同我告别的了,也许许来得正是时候。”
“你上哪儿去吗,海伦?你要回家是不是?”
“是的,回到我永久的——我最后的家。”
“不,不,海伦,”我顿住了,心里很难过。我竭力咽下眼泪,这时海伦一阵咳嗽,不过没有吵醒护士。咳完以后,她精疲力尽地躺了几分钟,随后轻声说:
“简,你都光着你的小脚呢,躺下来吧,盖上我的被子。”
我照她的话做了。她用胳膊楼住我,我紧偎着她,在沉默了很久之后,她继续低声耳语着说: “我很愉快,简,你听到我已经死了的时候,你可千万别悲伤。没有什么可以感到悲伤的。总有一天我们大家都得死去。现在正夺去我生命的疾病并不痛苦。既温和而又缓慢,我的心灵已经安息。我不会让任何人感到太悲痛,我只有一个父亲,他新近刚结婚,不会思念我。我那么年纪轻轻就死去,可以逃脱大苦大难。我没有会使自己在世上发迹的气质和才 能。要是我活着,我会一直错下去的。”
“可是你到哪儿去呢,海伦?你能看得见吗?你知道吗?”
“我相信,我有信仰,我去上帝那儿。”
“上帝在哪儿?上帝是什么?”
“我的创造者,也是你的。他不会永远毁坏他所创造的东西。我毫无保留地依赖他的力量,完全信任他的仁慈,我数着钟点,直至那个重要时刻到来,那时我又被送还给他,他又再次显现在我面前。”
“海伦,那你肯定认为有天堂这个地方,而且我们死后灵魂都到那儿去吗?”
“我敢肯定有一个未来的国度。我相信上帝是慈悲的。我可以毫无忧虑地把我不朽的部分托付给他,上帝是我的父亲,上帝是我的朋友,我爱他,我相信他也爱我。”
“海伦,我死掉后,还能再见到你吗?”
“你会来到同一个幸福的地域,被同一个伟大的、普天下共有的父亲所接纳,毫无疑问,亲爱的简。”
我又再次发问,不过这回只是想想而已。“这个地域在哪儿?它存在不存在?”我用胳膊把海伦楼得更紧了。她对我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宝贵了,我仿佛觉得我不能让她走,我躺着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她立刻用最甜蜜的嗓音说:
“我多么舒服啊!刚才那一阵子咳嗽弄得我有点儿累了,我好像是能睡着了,可是别离开我,简,我喜欢你在我身边。”
“我会同你呆在一起的,亲爱的海伦。谁也不能把我撵走。”
“你暖和吗,亲爱的?”
“是的。”
“晚安,简。”
“晚安,海伦。”
她吻了我,我吻了她,两人很快就睡熟了。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白天了,一阵异样的抖动把我弄醒了。我抬起头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别人的怀抱里,那位护士抱着我,正穿过过道把我送回宿舍,我没有因为离开床位而受到责备,人们还有别的事儿要考虑,我提出的很多问题也没有得到解释。但一两天后我知道,坦普尔小姐在拂晓回房时,发现我躺在小床上,我的脸蛋紧贴着海伦·彭斯的肩膀,我的胳膊搂着她的脖子,我睡着了,而海伦——死了。她的坟墓在布罗克布里奇墓地,她去世后十五年中,墓上仅有一个杂草丛生的土墩,但现在一块灰色的大理石墓碑标出了这个地点,上面刻着她的名字及“Resurgam” 这个字。
 

Resurgam 在拉丁语中的意思是“我将重生”。
《简爱》中写海伦彭斯的文字篇幅并不长,但毫无疑问她肯定是全篇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物之一。是海伦教给简爱隐忍和宽恕,也是海伦让简爱对鬼魂和死亡的恐惧有了新的感受。在SJTU修过的刘佳林老师的“外国名著与电影欣赏”中曾经细致分析过伯莎·梅森和简爱的联系,现在想来还兴趣盎然。

只是一些思绪的片段,不过很明显,如果我过得平静而快乐,应该也不大会对海伦的话有新的感受。
在国外的同学最近找我倾诉苦闷的也不算少了。新的环境,新的语言,即使是身边的中国人和自己从前的观念也大相径庭。Telecom的同学们也不是都可爱有嘉,几位大小姐天天给我眼色好看,说两句好话都不愿意听完。做人要知好歹,爷又不求着你们,心情好才迁就你们一下。跟你们没共同语言就算了,别装着自己什么都知道的样子。

Why I have given half of my life,
To people I hates now.

其实心里已经有数,在国外独立生活才是让人成长的出路。能找到二三知己已属幸甚,多和外国人交朋友是王道。国内过来的大多三观已经成型,更容易国人相轻,谈得来自然好,谈不来谁稀罕你。传统环境一丢,在某些城市某些学校某些家庭里养成的习气就膨胀起来了,相处的时候也没了国内为人处世那一套。我想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大家觉得在国外碰到讨厌的中国人的机会比国内大。

9天的万圣节假期不打算出巴黎旅行了,好好逛逛巴黎的博物馆,认真看几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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